[罗大佑]首页/面对大佑/《童年》节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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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年/罗大佑

五岁的时候,我们全家搬到宜兰。精确地说,是四岁半到六岁的这段时间,虽然只有一年半,宜兰却是我后来创作〈童年〉这首歌里的重要场景。我在台北的时候已经上了幼稚园,那一年,因为爸爸调到省立宜兰医院做内科主任,我们才搬过去,住在分配到的宿舍里。医院的宿舍区是在一条巷子里,全都是木造的日式房屋,左右各住了三户人家,院长住在第一间最大的房子,再来是外科主任。我们家是左边的最后一间,对面住着姓吴的药剂师主任一家,他们家有五个孩子,三男两女,跟我们家三个孩子最亲密。他们大哥吴鑫珍比我哥哥大一岁,二哥吴荣煌小我哥哥一岁,小弟吴锡仁跟我同年,大姊吴淑芬大我姊姊一岁,小妹吴淑嫣比我小一点,年纪相近当然就玩得起来。再加上其他人,像院长家里有四个小孩,巷子里经常玩在一起的孩子大概就有十五、六个,成群结队闹起来,几乎要把整排房子都掀了。

从我家里到幼稚园只要五、六分钟,我跟着姊姊还有其他人一起去上学,一起回家。户口名簿写着姊姊是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一号生的,但事实上应该还要再早一个月,因为我是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号生的,中间隔的日子太短了,所以是报户口的时候弄错了。由于只差了一岁多一点点,我跟她比跟哥哥亲密多了,我哥大我六岁,小一的学生跟小六的学生玩不起来,所以我跟姊姊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多,连小时候光屁股一起洗澡的印象都还很清晰。我们一起在澡盆里学游泳,用一个很大的、做成黄色小鹅的样子的游泳圈,一边游还一边假装有船要开过来。这就是我们想象的世界,一个澡盆就像一望无际的汪洋大海,搅动一下洗澡水就成惊涛骇浪,就足以把我们淹没,我们在这种假想的危险中大声喊叫,兴奋不已。上幼稚园以后,姊姊除了在学校里是跟女同学玩,大部分的时候我们还是都混在一起,感情很好。

下课之后我们会先回家,把书包放好,吃饱饭再出去玩。我们跟吴家的孩子在一起的时候,总是再分成几个小圈圈,阿珍、荣煌跟我哥哥最要好,我、阿仁哥,加上王家的阿宣仔是同年的死党,阿芬、我姊和阿嫣则是亲昵的手帕交。我们各玩各的游戏很简单,凑在一起玩则比较刺激,不过也比较容易吵架。

宜兰医院的旁边就是一大片田野,双脚踏着泥土的感觉是在台北没有的。在台北的时候,我们是住在二楼,只能从窗户往外看着繁忙的市街,跟土地是分开的。现在我们看出去就是平地,走出去就踏在坚实的土地上,有一种跟土壤不受分隔的畅快与自由。我对宜兰一直怀着一种特殊的情感,我写了〈鹿港小镇〉以后,还回去过那个地方两、三次。巷口那棵靠墙边的大榕树是我们的精神堡垒。这棵榕树长得很好,它有一边的枝干很大,很适合小孩子爬,每次我一定顺着那里往上爬,爬到一个至高点,坐在那里觉得自己像个国王一样,居高临下,可以看到好远好远的景色。

〈童年〉的歌词第一句是:「池塘边的榕树上,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」,里面只有池塘是我搬过来的,其他的场景都一模一样。午睡的时候,所有的人都待在医院休息,外面就是知了那种「唧……唧……」的叫声,有时候我从冰箱里偷了一个椪柑,爬到树上吃着冰凉的果肉,就是仲夏时节最高级的享受。当然,夜幕低垂时,我们小孩子最常玩的就是捉迷藏,当鬼的要把头蒙在树干上,数到一百下,其他小孩子就会趁这个时间四处躲藏。等到鬼去抓人的时候,小孩子们又要从藏身之地冲出来,奔向那棵大榕树。所以你瞧,我们打闹追逐都是围绕着那棵树,直到小孩子玩累了,回家洗澡,被爸妈催着上床睡觉,我们才暂时离开大榕树,在甜美的梦境里继续方才没有完成的游戏。家家熄灯后,原有夜里的灯火和嬉闹声此时又会变成一片漆黑安静,伴着田里传来的蛙鸣,如仲夏夜的摇篮曲。这时的榕树就如同巨人的身影,稳稳地站在那里,好象在告诉我们不要担心任何事情,就算生活里碰到一些小麻烦,它也会当我的靠山。


鹿港小镇/罗大佑

大六那年我上台北见习,当时十大建设已经完成了,台北的农村景观迅速地消失,我从台中上来,有一种失去纯朴生活的感觉,所以就创作了〈鹿港小镇〉。其实到台中去读书也是一种很好的体验,如果我一直留在台北就没办法写出这样的歌,我不是鹿港人,这首歌是我借题发挥,描写乡下的孩子来到台北花花世界的撞及,我相信连在台北长大的我都有这种感觉,那么对于真正的乡下孩子一定冲击更大。小学时期由家里走到学校的几年,所目睹的生活景观的变化,此时对我而言更具意义,我更能仔细地检视每一个细节,进行系统性的解释,找出相应的情感表征,谱进曲子里,最后人们听到时会唤起曾有的欣悦与怅然。最后一年的实习,我写了更多歌,其中有〈走不完的路〉,比较没那么红,还有张艾嘉唱的〈幕前幕后〉,那时我渐渐有了知名度,唱片公司也觉得这个人可以写出跟别人不一样的东西,又比较不怕死,勇于挑战当时乐坛的陈规,因此给我的报酬也比较高。

从〈闪亮的日子〉之后,我跟音乐圈开始有比较密切的接触,大六那年我还做过《刘文正时间》这个节目的音乐总监,这时候才真正进入了专业的领域。我了解到专业本身需要的一些态度和精神,比如说必须在一个礼拜之内把音乐做好,而且必须呈现出与别人截然不同的风格。刚好见习、实习的那段日子给我满大的时间和空间去尝试和体验这些新的东西,因为有医生这个职业作为后盾,我做音乐的时候比较没有后顾之忧,做什么都可以大胆一点。

〈之乎者也〉、〈鹿港小镇〉这些歌曲,是透过一种吶喊的方式来表达对时光流逝、社会变迁的感伤,一般人都觉得带着一种叛逆的味道。从我的成长过程其实是看不出这些蛛丝马迹的,只是到了大学以后,我获得比从前更大的发展空间,才能够把这些过去沉淀下来的多愁善感用音乐表达出来,其实每个人都会有类似的想法,然而他们缺乏这样的环境,所以没有办法很准确地说出来。某种程度上来说,我算是大器晚成的音乐工作者,真正的天才在幼年时期就可以展现一些具有某种意义的作品,但我是困而知之型的,我很听话勤劳地练琴,也拥有幸福的家庭。但也是在这个立足点上,我才能敏感地以一个「人」的角度感受时空的迁移、成长的失落,然后透过歌曲连结人们共通的记忆与情感,唤起人们对逝去的童年与青春的乡愁,这正是因为我也是一个从懵懵懂懂间长大、摸索着成长之路的孩子。


闪亮的日子/罗大佑

罗:大五那一年,刘维彬导演拍了一部电影《闪亮的日子》,主角是刘文正,当时他们把这部电影定位成蓝调的音乐片,想找人做一点蓝调音乐。刘文正介绍了王正华他们给刘维彬,而王正华又向刘维彬推荐我,说我会写曲子。其实我也不了解为什么这部片要做蓝调音乐的东西,大概是想听起来摇滚一点,然后又比民歌有深度,总之我接到了刘维彬的电话,就替他们写了一首曲子,他听了还满喜欢的,马上就决定录用。这算是我的第一首创作。很多人都觉得刘维彬很大胆,居然敢启用我这样的新人,其实我觉得他是想要一种全新的音乐。当时校园民歌很流行,我却有一种反抗的心理,毕竟乡村音乐怎么说都是模仿,这样的想法和刘维彬满契合的,所以他才会用我的东西。包括〈闪亮的日子〉在内,我刚开始写的五首歌都是免费的,给电影公司当主题曲,他们付了我一万块,但是唱片公司却一毛也没有给我,我也没有力量跟他们要。这样的经验让我体认到一个有制度的环境对音乐创作者是很重要的,创作者只有个人,他们的力量往往都是很小的。

这是华人流行音乐的转捩点,时间发生在七○年代末期,地点就在台湾,或者更准确地说,就在台北,各种经济、社会和文化条件趋于成熟,因此大众流行歌手的出现不仅是个人力求表现的结果,也是客观上的需求。我就属于这个特殊地点,特殊时间里被时代挑出来的第一批音乐创作者,当时这一批人打出的口号是「唱中国人自己的歌」,大概他们厌倦了模仿美国乡村音乐歌手,那种穿著牛仔装弹着吉他,故意用鼻音挤出来的美国南方腔的调调,从一开始的时髦无比,到变得滑稽可笑。我想基于自尊使然,也为了证明自己的创作毫不逊色,我们那一批满腔热血的朋友,都迫不及待地摩拳擦掌,准备接受时代的邀请,来填补一切的空白。我并没有跟着高举那样的旗帜,但实际的行动却符合这个标准,甚至还自立门派,多冲击出了一块新的领域。

(《童年》,联合文学,2002.12)